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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樂獎項 Music awards

金鐘獎-戲劇類節目原創歌曲獎

旨在鼓勵優秀的戲劇原創歌曲創作,並肯定音樂人在戲劇節目中的貢獻。

1971年至今

1965年由行政院新聞局主辦,2012年由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承接

金鐘獎,首次舉辦於1965年,由行政院新聞局主辦,2012年由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承接。金鐘獎原以獎勵廣播事業為主,1971年將電視納入獎勵範圍,目前分為「廣播金鐘獎」與「電視金鐘獎」等兩大部分,分開舉行頒獎典禮。金鐘獎自1980年開始增設音樂相關之獎項,1982年定名為「男歌星演員獎」與「女歌星演員獎」,此獎項的參加者必須由電視臺推薦角逐,而在只有三臺的年代,角逐的人選自然也備受限制。而後因金曲獎的設立,且電視臺改變演唱者簽約制度,自1989年之後停辦此獎項,前後共有九屆得獎名單。

金鐘獎戲劇原創歌曲獎在2022年第57屆金鐘獎中首度頒發,隔年2023年第58屆金鐘獎更名為戲劇原創歌曲獎,旨在鼓勵優秀的戲劇原創歌曲創作,並肯定音樂人在戲劇節目中的貢獻。

「金鐘獎」不僅是臺灣電視圈的年度盛事,能夠獲得金鐘獎的肯定,更是所有電視從業人員的夢想。在金曲獎未設立以前,其每年所頒發的金鐘獎男、女歌唱演員獎項,是流行樂壇年度盛事。三家電視臺均除每年傾全力為旗下代表之男女歌星製播專輯參賽,歷屆得主更是歌壇一時之選,歌唱及演藝成就均極俱代表性。

電視事業及其從業人員、電視節目製作業及其從業人員,以及對電視產業有特殊貢獻或成就的個人或團體。

第59屆
獎項名稱 得獎名單
戲劇類節目原創歌曲獎 蔡健雅/〈芬蘭距離〉/《不夠善良的我們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