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鼎獎初期僅有「優良雜誌獎」和「出版品輸出績優獎」兩個獎項,1980年起將獎勵對象分為「新聞」、「雜誌」、「圖書」及「唱片」等四大類。1996年,因業務調整,自第二十一屆起將「唱片」類獎項改與性質相近的「金曲獎」合併辦理,金鼎獎則持續獎勵「新聞」、「雜誌」、「圖書」等三大類優秀的出版事業及從業人員。唱片類金鼎獎實有十七屆的得獎名單,名單中包括「唱片製作」、「作曲」、「作詞」、「演唱」等獎項。 唱片類金鼎獎是臺灣第一個由官方所舉辦的音樂獎項,也是在金曲獎之前最重要的音樂獎項之一,不僅给予臺前幕後各類從業人員肯定,也對提昇臺灣整體唱片出版事業水準有相當大的助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