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北市音樂著作權代理人協會(MPA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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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織協會名稱臺北市音樂著作權代理人協會(MPA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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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立時間1999/06/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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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表團體音樂版權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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董事長馬麗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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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址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400號9樓之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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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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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話號碼02-2254-407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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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立宗旨
臺北市音樂著作權代理人協會1999年成立於臺北,首任理事長為馬麗華,經過多年更迭,目前理事長也由馬麗華擔任。成立宗旨為提供歌曲版權資訊,促進多元利用,並協調各音樂版權代理人訂立各種音樂利用態樣之授權準則,引導利用人合法使用,統合歌曲利用人與權利人雙方之力量,致力增進彼此之共同利益。
管理範圍包括新舊國語歌曲、臺語歌曲、西洋歌曲、日本歌曲等音樂著作權之使用,建立使用者付費的觀念讓利用人從事任何形式之重製、改作、編輯之利用,保護暨增進音樂著作代理人之法律暨經濟利益。另有關公開播送、公開演出之授權服務,則委任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仲介協會(MUST)全權處理。